反垃圾邮件政策

本政策适用与所有用于传送大量邮件或商业电子邮件的Zoho服务(“涵盖服务”)。

在使用涵盖服务前,您需同意Zoho制定的反垃圾邮件政策。只有得到对方明确许可的情况下,您才可以使用涵盖服务向其发送包含相关主题及内容的邮件或消息,如经许可的邮件营销。若我们发现有任何人未经对方许可而擅自发送违反本政策之电子邮件,Zoho保留随时终止该用户帐号的权利。

“许可” 是指给予您明确、有依据的授权。通常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发送商业电子邮件的许可:

  • 用户在从您的网站下载产品、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提交的电子邮件地址。
  • 用户在您的网站上填写信息,订阅电子邮件形式的newsletter。
  • 在您主办的比赛、市场活动或问卷调查时用户提供的电子邮件,且您已告知对方会发送邮件。
  • 用户在网页上选择勾选框,表明愿意接受电子邮件联系。但是须保证勾选框默认是不勾选,且事先通知用户可能向其发送的电子邮件具有商业性质。
  • 递交个人名片并明确表示愿意接收具有商业性质的电子邮件。在展会里您的展位投递名片,就默认为愿意接受商业性质的邮件。

总之,我们的首要规则是“禁止利用任何Zoho涵盖服务发送未经许可的电子邮件或信息。” 我们坚持100 %遵守上述规则。

此外,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 具有得到收件人明确许可的依据。
  • 在使用Zoho涵盖服务时,不得把从第三方购买、租用、转借的电子邮件地址导入到Zoho。
  • 保证电子邮件“发件人” 和 “收件人,”地址的真实准确。
  • 不得使用误导收件人的主题和内容。
  • 须在所有邮件中提供退订选项,方便收件人随时退订您的电子邮件。
  • 在使用Zoho服务时应在所有邮件中包含您有效的通讯地址。
  • 若是广告邮件,须加以明确提示。

当您从第三方邮箱向Zoho服务中导入电子邮件地址,不论您是否通过Zoho向其发送营销邮件,我们都可以随时要求您提供许可依据。

您使用Zoho服务证明您无条件接受本反垃圾邮件政策。

如果您对此政策存在疑问,或想报告Zoho用户的垃圾邮件行为,请联系我们:

地址
Zoho Corporation
北京市海淀区后屯路28号KPHZ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三层

电话
400-660-8680

传真
010-82637827

电子邮箱

2009年9月4日